● 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印發了《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將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辦法》增加對評標專家專業知識、實踐經驗、電子化評標技能、年齡條件等方面基本要求,明確專家入庫采取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 明確國家實行統一的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和評標專家庫共享技術標準,推廣遠程異地評標等評標組織形式。
● 組建評標專家庫應有滿足異地抽取、隨機抽取評標專家需要的必要條件。
● 強化終身追責,明確評標專家對評標行為終身負責,不因退休或者與評標專家庫組建單位解除聘任關系等免予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