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甘肅礦區、蘭州新區建設工程造價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信息化水平,做好建筑市場主體服務,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辦標〔2020〕38號)要求,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組織開發了《甘肅省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采集發布平臺》,已于2022年1月正式上線運行,現將有關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采集發布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持全局發展觀念
根據住建部建辦標〔2020〕38號文件要求,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搭建市場價格信息發布平臺,統一信息發布標準和規則,加強市場價格信息發布行為監管。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要從“全省造價一盤棋”的角度出發,按照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統一的信息發布標準口徑,統一的信息發布時間節點,統一發布人材機價格信息,充分發揮國有資金投資基礎數據的作用,引領企業建設工程造價數據庫,增強企業競爭力,提升工程造價事業發展水平。
(一)統一發布規則
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屬地信息員庫,涵蓋造價業務各方及市場,掌握地區的市場價格信息來源,按照《信息價采集發布規則》,根據當地工程建設材料市場行情變化情況,在價格信息發布平臺上每2個月發布一次本地工程造價信息,為本地建設工程各方提供及時、有效的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服務。鼓勵各地增加發布頻率,提高價格信息的時效性,保證發布的信息更能滿足社會需求。
(二)統一發布內容
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依照統一的目錄和編碼要求負責本地(區)價格信息的發布工作,并對所發布的價格信息負責解釋。各市州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信息價發布條目,需新增的價格信息條目,報省站統一編碼。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甘肅省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采集發布平臺》采用“互聯網+信息采集”的技術方案,集成了信息員管理、任務發布、數據采集、數據甄選、數據匯總、數據平衡、信息價生成等功能模塊,實現了省市一體,分級管理,覆蓋全省的信息網絡互聯互動。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加強系統運行管理,全面透徹了解系統功能配置,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強化信息員的業務指導培訓,積極推動我省工程造價管理高質量發展。
二、狠抓落實突出實效
各市州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特點開展信息價采集發布工作,以滿足社會需求為出發點,了解社會反饋信息,及時調整信息發布。省造價總站將在一季度底對市州信息發布工作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在全省進行通報。
三、加強信息隊伍建設
各市州要著力加強信息隊伍建設,要安排專人負責信息采集發布工作,要廣泛征集建設工程造價各方信息員,特別是掌握第一手價格信息的施工企業和材料供應商,要動員他們積極提供信息。要把工程造價信息與國有資金投資的關系,工程造價信息與企業的關系說清楚,工作要做細做實,鼓勵工程造價各方共同參與信息平臺建設,共同享受平臺建設帶來的益處。信息隊伍建設關系到信息發布的質量和效率,是信息采集發布工作的關鍵節點,各市州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應克服困難,務必把信息隊伍建設好。
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