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發電〔2021〕193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甘肅礦區建設局,蘭州市城管委、蘭州市水務局、蘭州市林業局、嘉峪關市城管局、嘉峪關市市容環衛總站、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
根據省安委辦《全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我廳制定了《全省住建領域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1月30日
全省住建領域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為有效防范化解冬春季節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努力維護全省住建領域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安委辦部署要求,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省住建廳決定自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集中開展住建領域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一、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緊密結合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單位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實施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有效預防和減少亡人火災,努力遏制較大及以上和有影響的火災,著力確保全國、全省“兩會”等重大活動期間和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消防安全,切實維護全省住建領域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重點任務
(一)建筑施工方面。一要督促落實工程參建各方全過程消防質量管理責任。加強保溫、防水、裝飾及防腐材料以及電氣設備、消防設備設施等采購進場、檢驗驗收等工作,確保建筑材料達到燃燒性能技術要求,嚴禁在保溫材料中直接敷設電氣線路,嚴禁在噴涂聚氨酯泡沫保溫材料等施工現場使用明火,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嚴格執行施工工藝工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消防質量。在老舊小區改造等過程中,要把電氣線路、消防設施等影響消防安全的內容一并納入改造范圍。加強農村居民建房技術指導,及時消除問題隱患。二要加強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我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強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按要求設置和配備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備設施齊全有效,加強氣瓶、油漆等可燃及易燃易爆材料設備管理,規范用火、用油、用電、用氣、取暖管理,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重點突出宿舍、食堂、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和火災風險較高場所管控,排查清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動板房,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嚴防火災、中毒等事故發生。
(二)市政基礎設施方面。各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切實抓好城鎮供水、供熱、燃氣、城市公園(動物園)、生活垃圾處理等市政重點行業冬春火災安全防控防范和排查工作,積極開展冬春季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強化供水廠區、鍋爐房、燃氣廠站、門站、公園、綠地、垃圾場等重點區域和部位的防火管控措施,積極購置消防滅火、搶修機具等設備,培訓相關人員熟練使用滅火設備,加強日常巡查,及時堵塞漏洞,確保冬春火災防控無盲區無死角。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人防、技防、物防及應急處置各項措施,定期開展火災應急救援演練,切實保障城市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冬季安全運行。
(三)物業管理區域方面。各級住建部門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火災防控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對消防、電梯、充電樁等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提高日常安全巡查頻次,落實夜間巡邏檢查,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配合相關部門糾治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行為,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在樓道、樓梯間停放或充電的,要及時督促清理。繼續鞏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動成果,開展消防車通道標識化管理和障礙物清理“回頭看”,確保消防通道保持暢通。如遇發生火災事故,物業服務企業要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三、時間安排
(一)部署發動階段(2021年11月底前)。各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可結合工作實際印發方案、召開會議,進一步明確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發動、部署到位、營造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11月底至2022年3月25日)。各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緊盯工作任務,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對照時間節點安排,落實落細各項制度和措施。
(三)總結提高階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系統研判整治消防問題隱患。各級住建部門、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要根據省安委辦《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思想認識,在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緊密結合工作特點和本地實際,落實落細相關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強化宣傳教育培訓,統籌做好本轄區住建領域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嚴防火災事故發生。要系統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深入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管理制度,科學管控安全風險,及時消除問題隱患,有效應對和處置突發情況。
(二)強化督促指導,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督促責任單位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對問題實行清單治理、閉環管理,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問題隱患,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措施不落實、任務滯后、問題突出的部門和單位要實施警示約談,對屢改屢犯、屢罰不改、屢禁不止的實施聯合懲戒,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同時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動群眾反映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值班值守,全面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各級住建部門、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要完善消防安全技術方案及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加強日常巡查檢查,確保關鍵崗位和應急人員配備到位并到崗履職,保持信息渠道暢通,密切關注自然災害預警和天氣變化,及時采取消防安全應對措施,動態掌握本轄區、本單位工作狀況,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迅速反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置,嚴防問題擴大甚至導致事故發生。
各市級住建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做好工作情況報告,從12月起每月23日前將本轄區當月工作開展情況、2022年3月29日前將工作總結上報我廳質安處。
聯系人及電話:邵旭輝0931-8929759(兼傳真)
電子郵箱:1535149336@qq.com
附件:《關于印發〈全省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安辦發電〔2021〕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