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法〔2021〕315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市城管委、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廳機關各有關處室、直屬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全省住建領域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能力,我廳結合行業執法實際,制定了《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
動實施方案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甘肅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能力
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住建領域行政執法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能力,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行業執法實際,制定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在全省住建領域全面落實《甘肅省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總體要求和六大重點任務,按照一年打基礎、兩年見成效、三年抓鞏固的落實計劃,實現全系統行政執法能力明顯提升、執法效能明顯增強、執法公信力明顯上升、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的總體目標。
二、重點任務及措施
(一)開展行政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各級各部門要結合黨史學習教育,定期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教育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增強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理念,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行政執法全過程,不斷強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2.加強行政執法知識培訓。重點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等綜合法律和《建筑法》等行業法律法規開展培訓。各級各部門每年主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不少于1次,2021年底前完成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的首輪學習培訓;積極組織參加各級司法部門組織的綜合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培訓。
3.開展執法崗位練兵。圍繞執法活動全過程,緊扣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應急處置、文書制作、案卷管理等重點,開展執法現場模擬訓練和執法信息系統、新型執法裝備應用訓練等崗位技能比武練兵活動,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辦案技能,夯實規范執法基礎。省住建廳組織全省系統內的執法比武活動,各市州住建局、蘭州市城管委和嘉峪關市城管執法局每年組織本區域內的執法比武。
(二)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4.抓好“三項制度”問題整改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對照省司法廳印發的《司法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反饋問題整改方案》,全面認領任務,聚焦執行“三項制度”突出問題,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部門,抓好整改落實。
5.“三項制度”實現四級全覆蓋。各級各部門要結合《行政處罰法》,認真履行“三項制度”法定職責,加大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力度,實現“三項制度”在省市縣鄉四級全面覆蓋,貫通事前、事中、事后執法監管全過程。積極配合鄉鎮街道賦權工作,推動“三項制度”向鄉鎮街道延伸,為實現2022年底前鄉鎮街道賦權事項“三項制度”全覆蓋提供保障。
6.構建“三項制度”規范運用長效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法治建設報告內容,自覺落實“三項制度”。2021年底前,對照《行政處罰法》,修訂完善“三項制度”相關配套辦法,認真開展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實現行政柔性執法提質擴面
7.加大柔性執法推行力度。認真落實《甘肅省關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樹立包容審慎監管理念,將非強制人性化執法方式作為首選,引導和促成行政相對人自我糾錯、自覺守法。注重創新柔性執法方式,逐步拓展適用情形,不斷擴大柔性執法的輻射覆蓋范圍。2021年底前,省住建廳修訂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文書格式和行政執法行為用語指引,并向社會公布。
8.落實“兩輕一免”清單制度。省、市兩級住建、城管部門要根據執法實際,在2021年底前,對照《行政處罰法》,對從輕、減輕、免予處罰“兩輕一免”清單進行修訂完善并向社會公開,逐情形依法規范運用。將采取柔性執法方式和適用“兩輕一免”情形的執法決定納入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范圍,加強對行政柔性執法工作的監督,用制度約束行政執法權力運行。各級執法部門要注重執法實效,保障“兩輕一免”清單制度貫徹落實并在基層取得實效,對發現的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進行推廣。
(四)行政執法改革縱深推進
9.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積極配合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全面構建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重復執法等問題。2021年底前,各縣(市)區綜合執法機構設置、人員劃轉和執法保障落實到位。
10.配合做好鄉鎮街道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縣級住建、城管部門積極配合本級政府,按照《甘肅省賦予鄉鎮和街道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做好賦權工作。及時提供業務指導培訓和人員支持,確保承接的賦權事項無縫對接、規范運行。堅持權隨事轉、人隨事轉、錢隨事轉,整合鄉鎮街道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五)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精準監管
11.加快接入使用數字化系統。大力推動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智能化建設,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成后,及時接入使用,推動行業行政執法數字化監督。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推動實現一網通辦、全程網辦。全省住建領域事中事后監管全部使用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大力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精準實施重點監管和信用風險分類監管。
12.落實案卷評查、案例發布和年報制度。省、市兩級每年組織開展住建、城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本地區本系統行政執法案卷進行評議考核。探索采用異地交叉互查方式開展案卷評查。各市州住建、城管部門每半年向省住建廳報送典型執法案例,由省住建廳向社會公布。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案件年度統計報告制度,各級行政執法單位配合同級司法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上年行政執法案件相關信息統計填報。
13.不斷強化執法監督力度。配合做好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相關工作,落實執行行政復議與應訴糾錯案件季通報制度,定期向本級政府匯報被糾錯情況及其反映出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省住建廳加強與其他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梳理群眾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重點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監督行動,2021年重點圍繞涉企亂收費問題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
(六)規范提升行業行政執法形象
14.落實執法資格規范化管理。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及時與司法部門溝通,切實做好行政執法證件申領、使用和管理工作,嚴格落實“持證上崗、亮證執法”要求。2022年底前,配合司法部門完成行政執法證件換發。
15.推動執法服裝標志統一化。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樹立和展示文明執法新形象。2022年底前,按照全國統一制式服裝和標志樣式,完成本系統服裝標志換發工作。
16.鞏固深化“強轉樹”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持續鞏固深化“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成果,加快城市運行管理平臺建設和規范化運行,全面提升行業執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入挖掘推廣“強轉樹”優秀經驗做法,加強宣傳引導,樹立行業執法新形象。
三、組織保障
(一)落實領導責任。全省住建領域各單位要將提升行政執法能力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和重點任務,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視,統籌推進執法人員、制度建設、執法效能的全面提升。
(二)注重取得實效。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是我省近期行政執法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對規范行政執法和具有重要意義。在落實過程中,要對準目標,把握時限,實事求是積極落實,對發現的問題或存在的困難及時溝通協調,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指導。省住建廳每年對各級住建、城管部門落實執法行政執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動方案的情況進行跟蹤督導。市級住建(城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區級的指導監督,每半年向省住建廳報送本地區本系統行政執法能力提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