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國范圍內準予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的,不再發放紙質注冊證書或加貼防偽貼;聘用單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貼防偽貼;因紙質注冊證書遺失、污損或個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發放注冊證書的,不再補發或更換紙質注冊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注冊證書并行使用期間,其注冊編號同時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應重新刻制執業印章,并使用電子證書上的注冊編號;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創新監管模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實現電子證書在招標投標、審批許可、項目管理、行業監管等環節的應用。
通知同時明確了開展延續注冊的具體要求:一級建造師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一級建造師申請延續注冊的,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并對本人完成繼續教育情況作出承諾。準予延續注冊的注冊專業,其注冊專業有效期從準予延續注冊之日起計算。準予延續注冊之日距65周歲不滿3年的,有效期至65周歲當日。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1.09.28 宗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