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質〔2021〕239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點多面廣,涉及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的各環節、全過程和所有施工人員,高處作業導致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事故是建筑施工主要事故類型,我省建筑施工領域涉及高處作業的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比較突出,高處墜落等事故易發多發的勢頭尚未得到明顯好轉。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精細化管理水平,有效減少高處墜落等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結合建筑施工典型問題,我廳制定了《建筑施工高處作業管理安全要點》和《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施工安全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執行。
附件: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管理安全要點》
2.《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施工安全要點》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管理安全要點
一、安全問題隱患排查治理
施工單位要針對建筑施工中涉及的高處作業,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實行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項清單”管理,建立高處作業危險源和風險點臺賬和閉環管理制度,執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施工總承包單位要統一管理、負總責。
二、安全防護
施工單位要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納入統一管理,落實進場驗收及檢驗制度,嚴禁從業人員佩戴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安全教育交底
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每天上崗前班組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將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帶等預防高處作業事故相關內容作為重點事項進行提醒警示,嚴禁作業人員擅自進行高處作業。
四、人員資格條件
施工單位要組織高處作業人員定期體檢,嚴禁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疾病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當作業人員出現身體不適、精神不振等情況時,立即停止高處作業。涉及特種作業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并持證上崗。
五、安全施工過程管理
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對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作業人員佩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等情況進行動態檢查,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隱患,及時制止“違規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對責任人員按照企業規章制度等規定及時處理。
附件2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施工安全要點
一、安全防護
1.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掛安全帶,并滿足高掛低用要求。
2.嚴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網代替安全平網使用。
3.交叉作業及高處墜落范圍內應設置安全防護棚(網)、警戒隔離區等安全隔離措施;防護棚兩側應采取封閉措施,當建筑高度超過24米時,頂棚應采用雙層防護。
二、臨邊洞口
1.臨邊洞口必須全面牢靠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豎向洞口、窗臺等高度低于0.8米的應設置防護欄桿,坡屋面等部位防護欄桿高度不小于1.5米。
2.電梯井口防護門高度不低于1.5米,電梯井內每隔2層且不大于10米應設置安全平網防護。
3.人工挖孔樁孔口第一節護臂井圈頂面應高出地面不小于200mm,挖孔作業人員的上方應設置護蓋,出渣時孔內作業人員應位于護蓋下,作業后應對孔口進行封閉防護。
三、攀登作業
1.登高作業應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符合要求的攀登設施和用具。
2.作業過程中梯腳底部應堅實且不得墊高使用,腳手架操作層嚴禁架設梯子作業,同一梯子上不得兩人同時作業,上下直梯時人員應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3.當使用固定式直梯作業攀登高度超過3米時應加設護籠,高度超過8米時,應設置梯間平臺。
四、懸空作業
1.懸空作業應設置牢固的立足處及安全帶懸掛點,嚴禁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構件及管道上作業或通行。
2.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不得沿鋼筋骨架攀登或站在骨架上作業。
3.鋼結構安裝構件宜在地面組裝,安全設施應一并設置。利用鋼梁作為水平通道時,通道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當在鋼梁一側設置連續的鋼絲安全繩。
4.門窗工程作業時操作人員在無安全防護措施時,不得站在樘子、陽臺欄板上作業,門窗未固定前不得手拉門窗攀登。
五、基坑工程
1.開挖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周邊應安裝防護欄桿,基坑內應設置人員上下專用斜道、梯道、扶梯、入坑梯步等攀登設施,嚴禁作業人員沿坑壁、支撐或乘坐運土工具上下基坑。
2.降水井、開挖孔洞應設置防護蓋板或防護欄桿,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3.基坑工程棧橋、作業平臺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桿。
4.支撐拆除施工時,應設置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和作業空間,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六、腳手架工程
1.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拆除作業必須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嚴禁隨意拋擲物料;夜間不得進行腳手架搭設拆除作業;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和防護鞋。
2.遇6級及以上大風、雨雪、濃霧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拆除及施工作業,雨雪、霜后腳手架作業時,應有防滑措施。
3.架體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作業層以下每隔不大于10m應采用安全平網封閉;腳手架內立桿與建筑物距離不宜大于150mm,否則應采取封閉防護措施;懸挑式、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底層應采取封閉措施。
4.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鋪實、鋪平,作業層腳手板下應采用安全平網兜底;工具式鋼腳手板應有掛鉤,通過自鎖裝置與作業層橫向水平桿鎖緊,不得浮放。
七、模板工程
1.模板安裝拆卸時作業人員應有可靠的立足點并采取防護措施。
2.上下模板支撐架應設置專用攀登通道,不得在連接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
3.翻模、爬模、滑模等工具式模板應設置操作平臺及其攀登通道。
八、高處作業吊籃
1.高處作業不得使用座板式吊具或自制吊籃,作業人員應從地面進出吊籃。
2.吊籃安裝拆卸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吊籃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每臺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
3. 每臺吊籃必須單獨設置為每個作業人員掛設安全帶的專用安全繩和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的任何部位連接,每條安全繩獨立配置安全鎖扣,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將安全帶用安全鎖扣正確掛置在獨立設置的專用安全繩上。
4.吊籃防墜安全鎖、上限位裝置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吊籃應采取防止擺動的措施;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吊籃應設置頂部防護板。
九、操作平臺
1.墜落高度超過2米時,應設置操作平臺。
2.操作平臺四周設置防護欄桿并設置登高扶梯,實施驗收掛牌,并在平臺明顯位置設置標明允許負載物料種類數量的限載牌及限定允許的作業人數,不得超重、超高堆放物料。
3.移動式操作平臺移動時,操作平臺上不得站人,作業時制動器應保持制動狀態。
十、起重作業
1.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升降通道周圍應安裝防護圍欄和防護棚,停層平臺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和安全立網,施工升降機樓層防護門應有防外開裝置。
2.在塔機檢修等人員在起重臂行走時必須系掛安全帶,起重機不應采用吊具運載人員。
3.起重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應從人的正上方通過;吊運易散落物件時,應使用專用吊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