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消〔2021〕232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為加強和改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切實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風險,住建部辦公廳印發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21〕31號),現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審驗管理。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事關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本著“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則,依法依規履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職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應覆蓋各類建設工程,做到全面開展、程序合法、過程透明。各地不得擅自改變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特殊建設工程范圍,不得隨意取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手續。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向社會公開審查驗收流程圖、事項清單、辦事指南、申報材料和內容要求,加強技術指導,主動靠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審驗效率;通過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在線辦理;通過部門信息共享減少提交證明事項。
二、強化技術要求,嚴格標準底線。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相關規定,要嚴格標準底線,不碰消防安全紅線。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改造中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應嚴格按照住建部及我省的相關要求開展,確保滿足消防安全需要。
三、加強設計指導,嚴格評審論證。
各地要加強對特殊消防設計的指導,要嚴格把控特殊消防設計的范圍。經設計單位充分論證,確屬住建部51號令規定的特殊消防設計,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受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時,要認真核查特殊消防設計技術資料是否符合住建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細則》內容要求,核查設計文件是否含有特殊消防設計必要性論證、多方案比較、模擬數據或實驗論證結論,以及特殊消防設計的內容與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關系的論證等相關內容,保證特殊消防設計及技術資料具備組織召開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會議的要求。
四、發揮技術支撐,規范技術服務。
各地要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全過程消防技術咨詢、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現場評定、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現場檢查等工作中,充分發揮技術服務機構的支撐作用,推進技術服務市場化,促進公平競爭,提高審驗效率。同時,要加強技術服務機構從業管理,嚴厲查處檢測數據、檢測報告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技術服務,提高服務質量。
五、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監管責任。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充實隊伍力量,嚴格落實《消防法》、住建部51號令及我省關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相關文件規定。加強與消防救援、交通運輸、水利、商務、電力等有關部門的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守牢安全底線。貫徹落實全國和我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城市建設安全三年專項整治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要求,結合我廳近期工作安排,系統梳理在建和自職責承接以來投入使用的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情況,建立臺賬,加強監管。對于職責承接之前投入使用的違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制度的項目,應依法查處,按照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相關要求,會同相關部門依職責督促解決消防安全隱患。各市州梳理情況隨月報報送我廳消防處。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備案抽查項目的消防設計安全監管,保障項目消防設計質量。加強高層建筑、健身休閑場所、社會教育培訓機構、歌舞娛樂游藝場所、養老機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場所、老舊小區、物流倉儲設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場所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依法嚴厲查處違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的責任主體和有關人員,并加大曝光力度,為全省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依法開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建辦科〔2021〕31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