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隱患和
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建質〔2021〕164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根據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決策部署,按照《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和《甘肅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為深入開展建筑施工領域三年行動工作,扎實做好集中攻堅和全面排查整治,加強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管理,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夯實安全基礎,嚴密筑牢安全防線
各級住建部門和相關單位要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強化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深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精準治理,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通過全面實行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管理,深入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嚴格執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問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有效管控安全風險和消除問題隱患,提高企業本質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水平,圍繞“辨識風險、消除隱患、遏制事故”,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努力減少一般事故發生,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取得實效,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實行清單管理,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一)強化層級管理。工程參建各方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等規定,對標對表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按照層級管理要求和責任制度規定,明確企業總部、企業分支機構、企業職能部門、項目、管理人員、作業人員責任分工,要全面覆蓋,統籌推進,突出重點,排查根源性、共生性、群體性、習慣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治處理,強化薄弱環節風險管控,全面實行清單管理。
(二)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工程參建各方要對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進行分級分類管理,組織開展本單位、本項目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排查,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不利因素和管理薄弱環節等方面分析辨識安全風險,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市場行為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形成問題隱患清單。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應判定為一般隱患;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需要在一定期限內整改排除的,應判定為較大隱患;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須全面停工或者局部停工整改,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短期內難以排除的,應判定為重大隱患。特別是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存在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以及違反危大工程管理規定等,應判定為重大隱患。
(三)形成制度措施清單。工程參建各方要針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舉一反三查漏補缺,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逐項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清單,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問題隱患,實行閉環管理。對于一般問題隱患要立即整改處理,對于較大及以上問題隱患,要認真按照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完善評估、驗收、銷號等工作。對于直接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隱患,要安排相關負責人員全程盯辦,堅決避免問題擴大或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三、突出工作重點,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一)切實強化基本建設程序和建筑市場管理。重點排查整治違反基本建設程序,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無資質、超資質或者不具備安全條件擅自施工,盲目趕工期、搶進度冒險施工,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安全措施費撥付、使用不到位,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到崗履職等問題。
(二)深入開展危大工程安全排查整治。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高處作業吊籃、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頂管作業、人工挖孔樁等危大工程,重點排查整治未全面建立危大工程清單,未按規定編制、審核審查、論證專項施工方案,未嚴格落實方案交底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安全員未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監理單位未對危大工程實施專項巡視檢查,作業過程未嚴格按方案施工,未按規定開展第三方檢測監測,未按規定開展聯合驗收,未設置驗收合格標識牌,未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檔案等問題。
(三)全面提升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水平。重點排查整治臨邊、洞口等安全防護不到位,高處墜落半徑范圍內安全防護未落實,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繩、安全網等質量不符合要求,高處作業等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佩戴使用不規范,施工用電不符合規范要求,三違行為未及時糾正、對責任人員未依規處理等問題。
(四)統籌做好文明施工管理。重點排查是否按照《甘肅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態化大氣及噪聲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建質〔2021〕78號)、《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建質〔2020〕3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甘建工〔2017〕325號)、《甘肅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甘建質〔2020〕279號)、《關于加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甘建質〔2020〕299號)等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揚塵防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危險化學品、食堂安全管理規定。
四、強化工作督導,嚴肅監督管理執法
(一)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各級住建部門要按照“兩個清單”管理要求,加強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工程參建各方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針對施工特點和問題不足開展條塊式、清單式對標對表督查,對較大及以上問題隱患實施全過程跟蹤督促整改,對重大隱患要進行掛牌督辦,確保重大隱患整改、復核、評價、驗收和銷號工作落實到位。強化“解剖式”隱患排查,對容易漏管失控的安全隱患,科學精準防控,強化閉環管理,對事故多發頻發的地區和項目要加大專項督查力度,以點帶面,重點突破,及時消除問題隱患。
(二)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住建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或問題隱患逾期未整改到位等問題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盲目冒險施工、違反危大工程管理規定等嚴重影響施工安全的問題隱患要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真正排查整治一批風險隱患,嚴肅查處一批違法行為,曝光問責一批典型案例,持續保持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對于發現的屬于其它有關部門責任范圍內的問題事項,應及時按規定移送處理,避免出現監管盲區。
五、完善工作機制,分級分類實施清單管理
各級住建部門和相關單位及項目要健全完善“兩個清單”工作機制,分級分類深入分析研判本轄區、本單位、本項目風險隱患,梳理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根源,研究制定針對性措施辦法,及時補齊短板和強化薄弱環節,動態更新“兩個清單”。我廳針對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主要典型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梳理匯總形成了《甘肅省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指導性清單》(附件)供各級住建部門和相關單位參考借鑒使用,各級住建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對清單進行補充完善,工程參建各方應根據單位、項目實際對清單進行細化完善。
附件:甘肅省建筑施工安全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指導性清單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