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甘肅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對<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時間至2021年5月12日。相關內容如下:
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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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施工過程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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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等理由變相拖延結算。政府投資工程不得以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款結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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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和項目負責人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對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終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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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取得施工許可等建設手續開工建設,禁止未竣工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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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迫使承包單位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與承包單位簽訂“陰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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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安排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的,工程項目不得開工建設,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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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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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履行施工圖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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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肢解發包、違規指定分包單位,不得直接發包預拌混凝土等專業分包工程。建設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不得強行向施工單位提供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
實施差別化監管。對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建設單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對其建設項目的檢查頻次和力度,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安全問題的,堅決責令停工整改。
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發現建設單位承諾內容與實際不符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的建設單位,在其工程項目審批時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度。
關于對《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公開征集意見的通知
關于對《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的通知
為切實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質量責任,大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質,全力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高質量發展,我廳制定了《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在2021年5月12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 、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gsszjt@126.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蘭州市城關區中央廣場1號省住建廳質安處,并請在信封上注明“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公開征求意見”或傳真至:0931-8929723
附件:《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升建筑品質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