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全省住建領域2021年“五一”假期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甘建發電〔2021〕47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蘭州市城管委、蘭州市林業局、蘭州市水務局、蘭州新區農林水務局、嘉峪關市城管局、嘉峪關市環衛局、嘉峪關市林草局:
為深入貫徹4月27日省安委會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暨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會議、4月29日國務院安委辦應急管理部“五一”假期安全風險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吸取事故教訓做好近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全省住建領域“五一”假期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平安過節、平穩度汛,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執行。
一、增強憂患意識,統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即將到來的“五一”假期群眾出行旅游熱度空前,人員流動和聚集性活動將明顯增加,各地陸續進入施工和生產經營活動高峰期,境外疫情仍在加速擴散蔓延,各地陸續進入汛期,高溫、暴雨、雷電等極端天氣增多,安全生產不穩定因素增加,安全狀況容易出現反彈滑坡,安全防范壓力持續加大,決不能掉以輕心。各地住建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完善汛期協調聯動工作機制,落實群防群治責任,堅持問題導向、結果導向,抓緊補短板強弱項,深入分析總結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加強風險提示和安全宣傳,系統梳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巡查檢查、監督檢查和整改查處力度,嚴密防控化解安全風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落實落細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始終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最大實事,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作為最大責任,切實保障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穩定。
二、強化安全排查整治,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一)突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項目要結合假期、汛期安全工作特點,系統梳理安全風險環節,深入排查整治問題隱患,統籌做好施工現場事故防范、常態化疫情防控、揚塵防治、消防安全、食堂安全、危險化學品等各項工作,確保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一是強化人員管理和綜合保障。工程項目要確保合理工期、造價,合理安排施工活動,優化施工組織,及時掌握人員假期活動和行程安排,開展針對性安全教育培訓,堅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突出安全關鍵崗位人員管理,確保安管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持證上崗、到崗履職。二是排解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施工場地、臨時建筑、周邊環境的地質風險因素,清理疏通防排水設施,加固補強斜坡、高切坡附近安全防護設施,強化對學校、醫院、小區周邊和臨街的建筑工地排查整治,切實消除盲區漏洞,防范崩塌、地基沉降、地面塌陷、邊坡崩塌、臨時建筑或圍墻倒塌、高大設備設施基礎失穩等問題發生,遇暴雨、大風等極端天氣要堅決停止施工、撤離人員。三是突出危大工程管控。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嚴格落實專項方案編制、審核、論證、交底、驗收、監測等制度,加強施工作業過程監督,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作業,確保基坑(含溝槽)土方開挖、支護、降水等安全措施到位,確保起重機械安裝、頂升、拆卸、使用、維護保養、抗風防滑等措施到位,嚴禁安全保護裝置失效、失檢失修、帶病作業,嚴禁制度未落實盲目施工和措施不到位冒險作業,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四是落實落細安全防護措施。要強化安全防護和勞動保護,嚴格落實臨邊洞口等安全防護措施,按規定配備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嚴格落實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和防護措施,保證防護覆蓋面和精準度,及時糾正處理“三違”行為,嚴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典型事故發生。
(二)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安全運行管理。各地住建部門要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城市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做好人員密集景區景點人流疏導,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游樂設施等運行安全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封閉運營。切實抓好城鎮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道路橋梁、市容環衛、垃圾處理、渣土堆體等市政重點行業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落實廠區管理、設施監控和日常巡查制度措施,充分發揮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作用,強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對人員密集、問題多發的重點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率,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設施安全運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同時要依法依規嚴肅懲處違法企業和人員。加大對城鎮燃氣管網、入戶管線安全隱患排查,強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在銷售、充裝、運輸、使用各環節的監管,加強餐飲經營單位用氣安全狀況監督檢查,推廣泄漏報警、自動切斷等防護措施。突出城市排水防澇指導,加強重點城市、重點區域排水防澇工作督導,做好排水設施、管網的維修保養,以低洼區、地下空間等易澇區域為重點,及時做好城市排水防澇積水點整治,落實防澇物資和強制排水設施,組織搶險隊伍,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暢通城市供水、燃氣等市政企業及數字化城管平臺應對汛期突發事件保修渠道,確保一旦發生強降雨能夠快速有效處理險情。加大城市道路巡查力度,及時消除道路塌陷、路面破損、坑洼不平、窨井蓋缺失等突出問題,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保障群眾腳下安全。強化排水管渠、泵站和河道清淤、維護等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有限空間維修等作業過程要嚴格落實有毒有害氣體檢測預警和佩戴防毒面具。
(三)強化城市管理監督。加快建設城市運行管理平臺,及時排查風險隱患,防范雷暴大風天氣可能造成的廣告牌、指示牌和道路桿線等構筑物的倒塌。要統籌抓好人員流動聚集、汛期、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的城市管理監督工作,對城市運行狀況實時監測、集中研判、預測預警,強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對重點場所、區域提高巡查頻率,及時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四)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各地住建部門要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安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預防火災、消除安全隱患、御防災害性天氣等的應急應對作用,加強共用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加強電梯安全管理,做好高空墜物安全防范等工作,及時有效防范化解處置安全風險,嚴防各類事故發生。加強對城市低洼、臨河地段和棚戶區老舊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加強農民建房和農村危房改造施工現場安全監管,指導各地按照屬地化管理加強農房建設技術服務工作,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在施工關鍵環節進行現場指導和巡查,對存在違反農房安全強制性技術規范的予以勸導或制止,及時消除安全員隱患。深入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同時要指導各地做好汛期受損農村房屋恢復重建工作。
三、落實應急準備,強化應急管理
各地住建部門要在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調聯動,加強與消防、應急、地震等專業救援機構的聯系,密切關注風險預警信息,認真落實假期、汛期應急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保持應急狀態,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保持信息報告渠道暢通,落實重大情況請示報告制度,做好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和應急物資儲備調度,提高組織協調和現場救援實效,一旦出現險情或發生事故,要及時、高效、科學處置,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及事故擴大。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