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委)、水務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蘭州新區城建和交通局、經發局、科技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生態環境局、農水局、市場監管局、稅務局,甘肅礦區建設局、人社局、環保局、質監局、稅務局,蘭州經濟區、高新區稅務局,東風場區工商局,各銀保監分局,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3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推進我省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加快建造方式轉變,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遵循《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以大力發展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以擴大內需為戰略基點,以創新為驅動,以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實現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發揮好政府在頂層設計、規劃布局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導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強戰略謀劃和前瞻部署,積極探索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路徑和模式,加快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全面提升智能建造水平。
(二)跨界融合、協同創新。跨領域跨行業協同推動智能建造核心技術聯合公關和示范應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激發市場活力,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鼓勵大型企業與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加強協作,融通創新。
(三)節能環保、綠色發展。在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過程中,堅持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注重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全面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四)自主研發,開放合作。大力提升企業自主研發能力,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掌握智能建造關鍵核心技術。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共同組建創新聯合體,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鼓勵本地企業對國內外先進智能建造技術的引進和應用,支持國內先進建造模式參與我省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進程,有效提升我省建筑業開放發展水平。
三、目標要求
加快發展現代化產業體系,堅定不移建設制造強國,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逐步建立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緊跟國家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總體進程,力爭到2025年我省的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立,產業基礎、技術裝備、科技創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質量水平全面提升,勞動生產率明顯提高,能源資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環境保護效應顯著。到2035年,我省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取得顯著進展,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產業整體優勢明顯增強,建筑工業化全面實現。
(一)深入挖潛,重點支持,培育若干智能建造龍頭企業,引領并帶動一批建筑業中小企業向智能建造轉型升級,有效完善智能建造產業鏈條。到2025年,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少于3家。
(二)持續推廣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應用。到2023年,全省打造鋼結構部件智能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部件智能生產線分別不少于2條。
(三)積極推廣應用智能建造技術和建筑機器人。到2023年,全省推動建筑機器人應用的項目不少于3個。
(四)推動建設一批智能建造及建筑工業化應用場景。結合省內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建設,在裝配式建筑工廠打造“機器代人”應用場景,到2023年推動建立智能建造基地不少于3個。
四、重點任務
(一)加快建筑工業化升級。
1、以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為重點,推動建立我省以標準部品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體系。
2、加強系統化集成設計,推動多專業、全產業鏈協同,標準化設計。推進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建筑整體性,確保設計深度符合生產和施工要求。推進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共享、系統集成和聯動發展。
3、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加快傳感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及二維碼識別等建筑物聯網技術應用,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水平和信息服務能力,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為項目方案優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
4、加強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智慧工地相關裝備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
5、推動互聯網平臺在建筑領域的融合應用,開發、引進面向建筑領域的應用程序,以蘭州市及蘭州新區為試點,加快推進鋼結構部件智能制造生產線和預制混凝土部件智能生產線的建設,以點帶面,逐步擴大推廣應用范圍。
(二)加強技術創新。
1、加強技術攻關,推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轉移擴散和商業化應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現代工藝制造、智能控制和優化、新型傳感感知、工程質量檢測監測、數據采集與分析、故障診斷與維護、專用軟件等一批核心技術。
2、鼓勵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研發自主知識產權的系統性軟件與數據平臺、集成建造平臺,探索具備人機協調、自然交互、自主學習功能的建筑機器人批量應用。
3、加快智能建造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培育一批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基地。
4、圍繞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構建先進適用的智能建造及建筑工業化標準體系,開展基礎共性標準、關鍵技術標準、行業應用標準研究。
(三)提升智能建造信息化水平。
1、積極應用自主可控的BIM技術,加快構建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集成系統,實現設計、工藝、制造協同。
建筑行業甲級勘察、設計單位要率先掌握并實現BIM與企業管理系統和其他信息技術的一體化集成應用。勘察單位要建立基于BIM的工程勘察流程與工作模式,實現信息的有效傳遞;要建立可視化的工程勘察模型,實現建筑與其地下工程地質信息的三維融合和基于BIM的數值模擬和空間分析,強化科學決策和風險規避。設計單位要建立基于BIM的協同設計工作模式,開展多專業間的數據共享和協同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錯、漏、碰、缺等設計質量通病,提高設計質量和效率。
2、加快部品部件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化裝備和建筑機器人,實現少人甚至無人工廠。
3、在蘭州市、蘭州新區等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率先推廣應用已經成熟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和集成廚衛加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
4、推動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涂、鋪貼地磚、安裝隔墻板、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加強建筑機器人和智能裝備等一體化施工設備的應用。
5、引導大型施工項目主動適應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發揮智能建造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建筑工地智能化管理,推廣工程建設數字化成果交付與應用,加快建立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升建筑業信息化水平,加強建筑工地質量安全管理。
(四)培育產業體系。
1、探索適用于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新型組織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統籌建造活動全產業鏈,推動企業以多種形式緊密合作、協同創新,逐步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產業體系。
2、鼓勵企業建立工程總承包項目多方協同智能建造工作平臺,強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協同工作,形成涵蓋設計、生產、施工、技術服務的產業鏈。
(五)積極推行綠色建造。
1、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核心,通過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推廣裝配式建筑,加大綠色建材應用,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
2、住建、工信等部門要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制度,規范建筑垃圾產生、收集、存儲、運輸、利用、處置行為,積極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提高我省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水平。
3、加大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工藝和裝備的應用。加快淘汰落后裝備設備和技術,促進建筑業綠色改造升級。
(六)開放拓展應用場景。
1、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各建設領域的建設特點和技術優勢,梳理已經成熟應用的智能建造相關技術,定期發布成熟技術目錄,并在基礎條件較好、需求迫切的地區,率先推廣應用。要引導各類要素有效聚集,加強智能建造及建筑工業化應用場景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重大產品集成創新和示范應用。
2、發揮重點項目以及大型項目示范引領作用,加大應用推廣力度,拓寬各類技術的應用范圍。
3、發揮龍頭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在裝配式建筑工廠打造“機器代人”應用場景,推動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七)創新行業監管與服務模式。
1、探索建立融合遙感信息、城市多維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設施的建筑信息模型、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能夠表達和管理城市三維空間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全面推進CIM基礎平臺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領域的廣泛應用,提升城市精細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2021年底前,啟動省級CIM基礎平臺、蘭州市和酒泉市以及具備條件的其他城市的CIM基礎平臺建設,助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城市體檢、城市安全、城市綜合管理等領域信息化應用,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統一的、依行政區域和管理職責分層分級的CIM基礎平臺。
2、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完善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與機制。
3、引導大型總承包企業采購平臺向行業電子商務平臺轉型,實現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互聯互通,提高供應鏈協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協同推進。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是一項長期性工作。各地各領域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內容、進度安排、具體措施及檢查督辦要求等,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跨部門、跨層級統籌協調,建立協同推進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推動解決智能建造發展瓶頸問題,確保任務落地和目標完成。
(二)加大產業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門要梳理補充現有各類產業支持政策,進一步向智能建造領域傾斜,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智能裝備的推廣使用、項目應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對經認定并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智能建造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企業購置使用智能建造重大技術裝備可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進口稅收優惠等政策。要建立和完善企業投入為主體的智能建造多元化投融資體系,鼓勵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向智能建造領域傾斜。
(三)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制定省級智能建造人才培育相關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養和發展的長效機制,打造多種形式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平臺。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單位依托重大科研項目和示范應用工程,培養一批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隊伍。要加強后備人才的培養,鼓勵企業和高等院校深化合作,為智能建造發展提供人才后備保障。
(四)適時評估通報,強化工作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強化部門聯合指導和檢查,促進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目標任務的落地見效。要以評估智能建造發展目標落實與完成情況、產業發展情況、政策出臺情況、標準規范編制情況等為重點,對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相關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適時評估和通報,并及時完善調整相關政策。
(五)加強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環境。要充分利用媒體宣傳、組織試點示范、應用場景觀摩、專題培訓等形式強化對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宣傳推廣,充分發揮相關企事業單位、行業學協會的作用,開展智能建造的政策宣傳、技術指導、交流合作、成果推廣,推進國際、國內開放合作,營造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良好環境。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甘肅省科學技術廳
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生態環境廳
甘肅省交通運輸廳
甘肅省水利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甘肅監管局
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