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甘肅礦區建設局、工商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
為促進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健康發展,維護工程總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印發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簡稱“合同示范文本”),現予以轉發并推薦使用,請結合以下意見貫徹執行。
一、該合同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承發包活動,對規范工程總承包合同簽訂,公平分配發承包雙方的風險,明確主體責任,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各地要結合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及我省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工作要求,積極組織宣傳學習,強化對合同示范文本的深入理解,并做好推廣執行工作。
二、各級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參照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標準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提供保障。
三、工程總承包項目應當依法簽訂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參照該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四、《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電子版請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下載。
附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