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要求,從小切口入手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分級分類管理,取消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查,容缺辦理施工許可。建設單位在施工報建時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與勘察設計單位共同提交施工圖符合公共利益、公眾安全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承諾書,同時將施工圖上傳至施工圖信息管理系統,即可辦理施工許可手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前組織準備和基坑開挖期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施工圖質量進行100%抽查,并規范抽查內容、程序和時限,加強事中質量監管。嚴格事后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明確參建各方主體責任,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和違反承諾的行為。
《指導意見》施行一年后,對勘察設計質量高、抽查情況好且信用評價等級高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降低抽查比例。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0.08.12 齊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