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科〔2020〕64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甘肅礦區建委: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于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號)文件規定,現就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原《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簡稱《合格證書》)換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簡稱《電子培訓合格證》)及繼續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換證范圍。2016年-2018年由我廳頒發且證書信息能在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網址:http://rcgz.mohurd.gov.cn)中查詢到的《合格證書》;原《建筑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于2018年1月1日已全部作廢,不在換證之列。
二、換證時間。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通過參加繼續教育方式,務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完成《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工作,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辦理換證事宜。
三、換證流程。持有符合換證條件《合格證書》的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并通過考核后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具體流程如下:
(一)個人用戶注冊。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在“個人用戶”欄注冊,查詢本人證書信息。
(二)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的方式進行。
1、線上繼續教育。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資源庫(http://rcpx.cabp.com.cn)”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教育培訓資源庫”欄目參加線上繼續教育,在線學習不少于32學時(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并考核合格后,繼續教育信息自動實時傳輸到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繼續教育學時證明本人打印留存。
2、線下繼續教育。參加具備資格培訓機構(見“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機構查詢”欄目)組織的集中培訓或具備資格網絡平臺組織的在線學習,學習不少于32學時(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并考核合格后,培訓機構(網絡平臺)按每月一批次將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人員信息報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當月25日前報省住建廳錄入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繼續教育學時證明由培訓機構(網絡平臺)頒發,本人留存。
省住建廳自收到培訓機構(網絡平臺)報送的線下繼續教育數據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錄入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
(三)換發電子證書。登錄住建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培訓管理信息系統”,進行電子證書自動更新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完成。參加線下繼續教育人員因分級審核、錄入信息等工作程序,繼續教育信息在次月5日前錄入完成,電子證書自動更新略有延遲。
四、參加繼續教育方式由各施工單位或施工現場專業人員根據自身條件自行選擇,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指定。
五、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從取得《電子培訓合格證》次年起,每年應依據繼續教育大綱參加不少于32學時的繼續教育,其中專業崗位知識不少于22學時。2年累計不滿64學時或未從事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應重新參加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學習,原《電子培訓合格證》作廢。
六、未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的原《合格證書》有效期內可繼續使用,有效期滿后自動作廢。有效期為自發證之日起三年。
七、根據《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 》(甘建函〔2019〕39號),停止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考核合格證書》遺失補發、信息變更、注銷等事項。原《合格證書》遺失的,不再補辦,亦通過換證換發《電子培訓合格證》。
八、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盡快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各施工單位開展《電子培訓合格證》換發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換證工作。
九、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