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2019年度工程結算中有關問題的
處理意見》的通知
甘建價〔2020〕1號
各市、州建設局,礦區建委,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省級有關廳、局、總公司,各有關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單位:
根據各有關單位反映的2019年度工程結算中存在有關問題,經分析研究,整理出《2019 年度工程結算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速轉所屬單位,按此意見辦理結算。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已辦理了結算的工程,不再進行調整。以往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和意見,望及時函告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附件:2019年度工程結算有關問題處理意見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月2日
附件
2019年度工程結算有關問題處理意見
一、建筑與裝飾工程
1、《甘肅省建筑與裝飾工程預算定額》第十章工程量計算規則及說明中“金屬結構涂刷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質量以t計算”,質量是指金屬結構的質量還是防火涂料的質量?
金屬結構的質量。
2、實際施工中內、外墻抹灰厚度與定額不同時,是否調整?
不再調整。
3、人工挖井樁定額是否包括鋼套筒?
未包括。鋼套筒留置井內時,以t按實計算;成樁后鋼套筒拔出重復使用的,在此工程內攤銷計算。
4、后澆帶施工中采用的密目鋼板網,是否另行計算?
應另行計算。
5、計算建筑面積時,如圖紙中未畫出室內樓梯,僅以洞口符號表示,計算建筑面積時是否扣除該洞口面積?
不扣除。
6、地下部分剪力墻不包括對拉止水螺栓,發生時可另行計算,定額是否也未包括制作及切割止水螺桿的費用?
不包括。
7、建筑物底層無圍護設施但有柱的室外走廊(有地面結構)如何計算建筑面積?
可按其柱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8、有結構層的設備層、管道層如何計算建筑面積?
建筑物內的設備層、管道層等有結構層的樓層,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在吊頂空間內設置管道及檢修馬道的,吊頂空間部分不能被視為設備層、管道層,不計算建筑面積。
9、下部為砌體,上部為彩鋼板圍護的單層建筑物(俗稱輕鋼廠房),如何計算建筑面積?
室內地面距砌體頂端高度在0.45m以下時,建筑面積按彩鋼板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室內地面距砌體頂端高度在0.45m及以上時,建筑面積按下部砌體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有頂蓋的采光井不論多深、采光多少層,均只計算一層建筑面積,且結構凈高在2.1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凈高在2.1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二、安裝市政工程
11、工業項目采用室外架空方式敷設光纜如何執行定額?
執行《甘肅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DBJD25-45-2013)第八冊《火災自動報警及建筑智能化系統設備安裝工程》室外架設架空光纜定額子目。
12、電氣工程中插座電線規格設計與定額不符時,材料是否可進行調整?
可調整。
13、利用建筑物基礎圈梁內上下兩層水平主筋通長焊接形成接地母線,定額按焊接幾根主筋考慮?
定額按焊接兩根主筋考慮。
14、風管末端堵板是否計算工程量?
風管末端堵板工程量按設計圖示面積計算,并計入風管工程量。
15、市政工程的拆除項目如何執行定額?
執行《甘肅省市政維修養護工程消耗量定額》(DBJD25-29-2006)。
16、高壓水泥旋噴樁水泥含量設計與定額不符時,水泥含量是否可進行調整?
可調整。
17、《甘肅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DBJD25-64-2018)中乳化瀝青稀漿封層設計材料配合比與定額不符時,材料是否可進行調整?
可調整。
18、市政工程中桿上跌落式熔斷器安裝如何執行定額?
執行《甘肅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DBJD25-64-2018)第八冊《路燈工程》桿上配電設備安裝隔離開關定額子目。
三、其他
19、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如何進行計算?
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中有關規定計算,合同另有約定或財稅部門有相關規定時,按照合同或財稅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20、一般計稅法計稅項目,材料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如何進行結算?
不考慮材料增值稅稅率調整對增值稅的影響,價格調整時統一以除稅價進入結算。
21、含甲供材料的工程如何編制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
招標控制價和投標報價都應采用簡易計稅方法進行計算。
22、建筑施工工地采用移動式降塵噴頭、噴淋降塵系統、霧炮機、圍墻綠植、環境監測智能化系統等環境保護措施所發生的費用是否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中,如何計算?
不包含。另行計算。
23、《甘肅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DBJD25-64-2018)中大型機械進出場費及場外運輸費是否另行計算?
應按《甘肅省建設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DBJD25-60-2018)中單獨計算的費用計算。
24、《甘肅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甘建價〔2013〕585號)文件中檢驗試驗費,是否包括外墻保溫及窗戶三性能檢測等費用?
不包括。
25、執行《甘肅省市政工程維修養護工程消耗量定額》(DBJD25-29-2006)時,如何計算費用?
按《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我省市政工程有關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甘建價〔2019〕163號)文件計取。
26、《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我省市政工程有關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甘建價〔2019〕163號)文件中隧道工程、水處理工程、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如何劃分工程類別?
見附件。
27、《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我省市政工程有關費用計取標準的通知》(甘建價〔2019〕163號)文件中表4-2安全施工費費率是否有誤?
是,應修正為13.14%。
附件:市政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附件
市政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工程名稱 |
工程類別劃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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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工程 |
I類 |
斷面面積≥3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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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類 |
斷面面積=[10m2 35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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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類 |
斷面面積<10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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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處理工程 |
I類 |
1.污水處理廠 2.雨水泵站 3.污水泵站 4.凈水廠、取水廠 |
設計處理能力≥30000m3/d 設計流量≥10000L/s 設計流量≥600L/s 設計進水量≥500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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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類 |
1.污水處理廠 2.雨水泵站 3.污水泵站 4.凈水廠、取水廠 |
設計處理能力=[10000 m3/d 30000m3/d) 設計流量=[5000L/s 10000L/s) 設計流量=[300L/s 600L/s) 設計進水量=[30000m3/d 50000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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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類 |
I類、II類以外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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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
I類 |
1.生活垃圾衛生填埋 2.生活垃圾焚燒 |
處理規模≥120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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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類 |
1.生活垃圾衛生填埋 2.生活垃圾焚燒 |
處理規模=[300t/d 1200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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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類 |
I類、II類以外其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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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隧道工程中隧道斷面積指隧道設計尺寸凈面積,不含預留變形量和允許超挖量。2.垃圾處理工程中垃圾衛生填埋滲濾液處理作為一個單位工程時單獨確定工程類別,參照水處理工程的類別標準執行。3.水處理工程中污水處理廠、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凈水廠中的所有構筑物、市政管線均按主體項目類別取費;地上建筑物執行土建、裝飾工程定額及相應取費。4.區間范圍“[”表示包含,“(、)”表示不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