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加強冬季及元旦、春節期間住建領域
安全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建發電[2019]138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交局,甘肅礦區建設局: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降溫天氣,為切實做好冬季及元旦、春節期間全省住建領域安全質量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質量事故發生,確保我省新年安全質量工作開好頭、起好步,現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安全質量思想認識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質量“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建質〔2019〕371號)等文件,抓緊研究部署冬季及元旦、春節期間的安全質量監管工作,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重點部位的安全質量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減少一般事故,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效果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在督促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開展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加強監督執法檢查,對仍在施工的工程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要督促相關單位在保證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堅決杜絕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等冒險蠻干行為。要合理組織施工,動態掌握施工場地及作業面積雪、結冰、溫度等狀況,根據需要采取分時段施工、臨時停止施工等措施,確保施工安全。要根據冬季施工特點,重點檢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基坑支護、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點部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及實施等關鍵環節落實情況,從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板房金屬夾芯材料耐火等級、易燃易爆材料管理、施工生活用電、明火及焊接作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配置等消防安全情況,施工現場封閉圍擋、材料堆放、土方覆蓋等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等。要嚴格控制夜間施工,盡最大可能減少對周邊群眾的干擾。要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施工項目要有施工企業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監理企業負責人或項目總監在現場帶班,施工作業期間不離崗。對已停工項目,要重點檢查現場值班制度、揚塵防治、防火、防爆、防煤氣中毒、防食物中毒、防觸電等措施落實情況。
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市政管理運營單位要以冬季供熱設施、管網、供水、城鎮燃氣穩定安全運行為主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廠、垃圾處理、供熱和供氣等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查找安全生產制度規程、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現場管理、安全教育、應急及事故處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做到邊查邊改,把整改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的全過程。也要完善城市道路清掃作業人員安全防護措施,規范設置作業安全標志,提高環衛工人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對城市公園、綠地內游覽步道、棧道、護欄、碼頭、纜車、索道以及各種游船、車輛等設施要進行認真排查,確保 “兩節”期間安全運行。
三、確保冬季施工工程質量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嚴格進行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要對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等關鍵部位,以及鋼筋制作加工和混凝土配制、拌合、運輸、澆筑、養護等重點工序進行重點監控,保證冬季施工各項質保措施落實到位。要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向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冬季施工標準規定的要求,是否壓縮合理工期。要檢查建筑施工企業冬期施工使用的材料質量情況,施工現場及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冬季施工各項質量保證措施的落實情況,氣溫測量和測溫記錄的記載工作情況。要督促監理單位加強對冬季施工工程質量的監控力度和施工過程的檢查,加大旁站監理力度,凡無冬季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的堅決禁止施工單位施工。
四、嚴查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質量問題,要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通過行政處罰、通報批評、約談曝光、信用懲戒等方式,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發揮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
五、落實安全教育培訓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施工、監理、物業、供水、供熱、城鎮燃氣等單位在兩節期間認真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充分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督促引導企業結合生產實際,通過開展教育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的技能。
六、加強應急值守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工作特點,加強應急準備,完善應急預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保證一旦出現緊急情況,能夠迅速反應、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