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江蘇省
開展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試點的批復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請在江蘇省開展建筑產業工人培育試點工作的請示》(蘇建人〔2019〕318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江蘇省開展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試點,試點自我部批復之日起,期限3年。
二、你廳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及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以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解決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過程中的實際問題為首要任務,探索建立適應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創新發展的體制機制。
三、你廳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試點工作方案,從鼓勵引導現有勞務企業轉型、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建設建筑產業工人基地、企業培育自有工人隊伍、完善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體系、健全建筑產業工人保障機制等方面推進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建筑產業工人隊伍培育模式。
試點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