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科〔2019〕123號
各市州建設局,蘭州新區規建局,甘肅礦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我省建設科技創新,解決行業關鍵技術難題,提升建設行業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建筑業向工業化、綠色化、智能化轉型升級,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為做好2019年科學技術計劃項目及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申報項目應體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重點工作,包括裝配式建筑、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能耗監測、建筑信息化(BIM技術)、工程質量安全、清潔取暖等方面的性能提升與運營優化、技術集成與應用推廣等。
二、申報類別
(一)科研項目
1、技術攻關研發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方向,有較好的市場前景,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顯著,解決我省建設行業的重點、熱點及難點問題,結合工程實際,推動技術進步,具有較強推廣和應用價值的項目。鼓勵產學研結合、學科交叉創新、跨領域聯合申報。原則上不受理基礎理論研究類課題申報。
2、軟科學科研項目:對我省建設行業重點工作有積極的指導和推動作用,以解決實際問題、推進決策應用為立足點,前期研究基礎扎實,技術路線可行,注重研究的實證性、對策性、操作性,對管理決策有較大參考價值的項目。申報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1年。
(二)示范項目
3、建設科技示范工程:對推動我省建設行業科技進步有積極作用,應用《建筑業10項新技術(2017版)》等先進適用技術六項(含)以上的項目。
4、建筑節能示范工程:高于國家和省建筑節能標準要求,集成利用建筑節能四新技術的項目。
5、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為重點,應用高效裝配式施工技術、產業化技術與設備的項目。
6、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符合綠色建筑標準要求,綜合應用綠色建筑技術,包括新建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綠色建筑運行示范工程、綠色建筑信息化示范工程。其中申報新建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綠色建筑運行示范工程的項目應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驗收或取得國家級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標識。
7、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示范工程:滿足國家和省現行工程建設有關規定,至少規模化應用兩項及以上(必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除外)可再生能源與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評價標準》,分級評價可達到2級以上的項目。
8、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符合建設部發布的《被動式超低能耗綠色建筑技術導則(試行)》的項目。
申報示范項目的工程應已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有較強可復制性和可推廣性。
各類示范項目均需符合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公共建筑應當實施建筑用能分項計量和能耗監測,其中可再生能源建筑一體化應用示范工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需與省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數據聯網。
三、申報程序
為響應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號召,依據政務服務信息化的要求,甘肅省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審核、打印申報書、立項、中期管理、成果評價及推廣等工作均通過“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項目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欄目網址:省住建廳主頁—業務系統—建設科技與節能—管理系統。技術支持QQ交流群:616447839)進行。涉密項目不得通過“管理系統”進行申報。
申報基本流程:項目單位(負責人)申報—推薦單位初審—省住建廳審核等程序。
推薦單位包括: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屬國有企業、部屬高校、省直高校、中央在甘單位。
(一)網絡申報
申報單位(個人)登錄管理系統,注冊賬戶,按系統提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推薦單位初審,初審通過后,提交省級進行審核。
申報單位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推薦單位;省屬國有企業、部屬和省屬高校、中央在甘單位的申報人可以注冊個人賬戶,選擇所屬單位作為推薦單位。
(二)文本申報
1、通過省級網上審核的項目,按要求在線打印紙質申報書、申報聲明及附件、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推薦單位,經推薦單位審核、匯總后,推薦單位將推薦文件(函)及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省住建廳。
2、省住建廳對推薦項目的紙質文本進行形式審查,未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終止申報程序。
四、立項及專項資金支持
(一)省住建廳組織專家評審會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專家不得參與項目申報或咨詢),申請省級專項資金超過30萬(含)元的項目需進行現場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通過評審的項目經省住建廳審定,列入年度科學技術項目計劃。列入計劃的項目納入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項目庫進行管理。
(二)項目研究經費主要由項目單位自籌。省住建廳依據《甘肅省建設科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專家評審意見、項目單位工作開展和往年省級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根據全省建設科技、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需要和本年度重點支持方向,組織評審,擇優確定部分立項項目給予資金補助。
五、相關要求
(一)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由各推薦單位報送省住建廳。
2、申報單位應為甘肅省內注冊1年以上(注冊時間2017年12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因計劃項目執行不力被通報的項目單位原則上不得參與此次申報。此前1年內,有2項(含)以上計劃項目終止執行的單位,本年度新申報的項目不得超過3項;有1項(含)以上計劃項目逾期且不提交終止執行申請及相關材料的項目單位不得參與此次申報。
3、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項目實際經費需求如實編制預算,測算依據和標準要科學合理、詳實充分,符合國家和省上相關管理規定。
4、技術攻關研發類項目的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申報當年不超過58周歲,項目研究工作時間每年不得少于6個月。項目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
5、項目負責人每人限申報1項科學技術計劃項目。項目負責人同時有2項(含)以上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未結題或有1項(含)以上終止執行的,原則上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參加此次申報。
6、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
7、申報的科研項目和示范項目,除特殊規定外,均需在2年內完成項目驗收(結題)。
(二)管理要求
1、為鼓勵科技創新,與往年項目計劃相似度高的申請項目不予立項。同一申報年度內,申報內容相似度高的項目建議聯合申報。
2、推薦單位應嚴格審查、管理申報項目,避免同一項目在其他科技計劃間重復申報。對重復申報的項目,一經發現,省住建廳將取消其申報資格或撤銷立項,并對推薦單位今后推薦項目采取限制措施。
(三)時間要求
1、本年度申報工作截止時間5月24日,網絡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17日17時,紙質文本報送時間為5月16日9時至24日17時(郵寄件以收到日郵戳為準)。
紙質材料報送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中央廣場1號,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科技教育處(401室),聯系電話:0931-8929716。
2、請各市州住建局及其他符合推薦單位要求,并有意愿申報項目的單位,將推薦單位申請及工作聯系人正式行文(函、介紹信)告知省住建廳,省住建廳將依據文件為各推薦單位分配管理系統賬號及密碼。
請各單位嚴格按時限執行并做好資料備份,逾期不再受理且申報材料不予退換。
附件:
申 報 聲 明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我單位 項目欲申報 。并就相關事項聲明如下:
1、該項目建設手續合規、齊備。
2、該項目曾取得
? 部門 立項,獲得 萬元資金支持。(可增加條目)
?□無立項。
3、我們理解提交申報材料的要求,并保證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4、針對 項目,我單位擬申請省級專項資金 萬元,自籌 萬元。省級專項資金補助不足部分,自籌補齊,并保證自籌資金足額、及時到位。
5、 項目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驗收(取得運行評價標識),如未完成(取得),自愿退出立項,并退回相應省級專項資金。(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填寫此項)
6、聯系人: 電話: 。
7、其他需要聲明的事項: 。(如沒有,請填寫無)
8、如本聲明與事實不符,后果自負。
特此聲明。
申報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聲明請雙面打印,單面打印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