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設〔2019〕82號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各勘察設計單位:
按照國家和我省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為認真做好工程勘察設計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加強勘察設計資質動態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開展勘察設計人員自查自糾
各勘察設計單位應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開展工程勘察設計專業技術人員“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查自糾工作,重點對本單位工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社保存疑和重復注冊問題進行自查,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整改,并應將自查自糾情況于3月31日前報告單位所在市州住建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市州應對存在社保存疑和重復注冊問題的工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相關情況按要求報送省住建廳。
二、加強勘察設計資質動態監管
結合目前正在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2019年不再進行勘察設計資質動態集中核查,勘察設計單位可按照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和統一制式要求刻制勘察設計文件專用章,有效期順延至2020年3月31日。同時,省住建廳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將進一步加強勘察設計資質動態監管,對勘察設計單位的市場行為以及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條件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并將檢查和處理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勘察設計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達不到資質標準要求的,將予以全省通報并進行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理。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