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工〔2019〕4號
各市州建設局,礦區建委,蘭州新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局:
為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規范參建各方的質量行為,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甘肅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7〕132號)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就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努力提高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技術水平
(一)推進裝配式建筑工程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以建造方式的變革促進建筑工程質量技術水平的提升。
(二)鼓勵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單位技術創新,積極采用節能環保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支持企業總結提煉施工工法,提高裝配施工技術水平。
(三)建立健全全過程可追溯的質量信息化管理系統,推廣運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筑物聯網等技術,從設計、材料、部品部件生產、現場施工等方面對裝配式建筑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
二、嚴格落實參建各方質量責任
(一)建設單位責任
1、對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在裝配式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應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總體協調全面質量管理工作,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構件制作、施工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2、優先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確保合理工期和造價,并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負全面責任。
3、在委托工程監理時,合同中應當明確監理單位應對部品部件的生產環節進行駐廠監造。
4、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節能、重要建筑材料等重大變更及裝配率的變更,應當委托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進行審查。
5、組織設計、監理等單位對施工單位會同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提交的深化設計文件進行會審。
6、組織協調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采用BIM技術進行設計、施工,對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裝配式內外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實施樣板引路制度。
7、對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及按相關規定應論證的工程,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二)設計單位責任
1、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當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裝配率、預制構件部位、預制構件種類、預制構件之間的構造做法等,對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設計要求。
2、在設計文件中應當明確主要預制受力構件結構性能檢驗要求及接縫防水構造措施。
3、設計文件中結構專業設計圖應包括結構施工圖和預制構件制作詳圖。
4、為裝配式建筑工程預制構件的生產、施工等環節提供技術支撐和技術指導。
5、參加首段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樣板工程質量驗收、裝配式建筑結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及竣工驗收。
(三)施工圖審查機構責任
應當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裝配率、結構構件拆分及節點連接設計、吊點設計、保溫隔熱做法、防水做法、防雷做法、裝飾裝修及機電按照預留預埋設計等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對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節能、重要建筑材料等重大變更及裝配率的變更,應當重新進行審查。
(四)監理單位責任
1、依據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針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專項監理實施細則,明確關鍵環節、關鍵部位、見證取樣及旁站具體要求,經審批后實施。
2、編制部品部件生產駐廠監理方案,對部品部件生產制作實行全過程的駐廠監理,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管控。部品部件生產前,對部品部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部品部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混凝土部品部件強度進行平行檢驗,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部品部件見證送檢。
3、審核施工單位及部品部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審核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專項方案,并監督實施。
4、對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對部品部件吊裝、連接、外圍護部品部件密封防水等關鍵工序、關鍵部位實施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對鋼筋連接套筒與工程實際采用的鋼筋、灌漿料的匹配性工藝檢驗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5、對進場部品部件、首段裝配結構吊裝等進行驗收,組織裝配式結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6、發現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及施工安裝過程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簽發監理通知書要求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驗收;情況嚴重的,應責令暫時停止施工;拒不整改的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及項目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7、應用信息化手段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五)施工單位責任
1、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建立健全單位和項目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健全部品部件進場驗收制度、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首段驗收制度等內部質量管理制度。
2、組織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技術能力進行評估。
3、審核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的質量保證體系和部品部件生產專項方案,并對部品部件生產過程進行管理。
4、根據設計文件及工程實際情況,組織部品部件生產單位對施工設計文件進行深化設計,深化設計文件完成后提交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會審,并報原設計單位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5、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標準對部品部件場內運輸堆放、首層裝配結構與下部現澆結構連接、部品部件吊裝就位及連接灌漿、外圍護部品部件接縫處、密封防水、各專業管線布置等關鍵工序、關鍵部位編制裝配式建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并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會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檢測甲級或地基基礎及主體結構檢測甲級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鋼筋連接套筒與工程實際采用的鋼筋、灌漿料的匹配性進行工藝檢驗。
7、按規定對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對首段施工質量應進行專項檢查驗收,并根據首段施工情況完善專項施工方案。
8、對構件安裝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對安裝過程重點環節和部位全程攝像,及時收集整理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資料,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9、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施工人員技術培訓及考核制度,對吊裝、拼裝、焊接及灌漿等操作人員應組織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其中特種作業人員還應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崗位資格證書。施工前應就裝配式建筑施工安裝的施工工藝、質量安全要求向操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特別是關鍵工序、關鍵部位。
(六)部品部件生產單位責任
1、對生產的部品部件質量負責。建立健全原材料質量檢驗、技術交底、首件驗收、部品部件生產、出廠檢驗等環節的內部質量管理制度,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2、根據設計文件和施工單位對節點連接構造及水、電、裝修集成等要求進行深化設計。
3、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批準的深化設計文件和相關技術標準編制部品部件生產方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及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4、配合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駐廠人員開展相關檢查工作,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管理。
5、部品部件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和我省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6、對裝配式建筑施工現場質量樣板制作及首段安裝作業進行指導。
(七)在裝配式建筑建設過程中各單位除應履行以上責任外,還應履行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它責任。
三、加強部品部件生產質量控制
(一)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應有滿足部品部件工業化生產的場地、廠房、設備等設施,應有試驗檢測、深化設計、質量、信息化等質量保證管理部門及相應專業技術人員。部品部件生產單位不具備試驗能力的檢驗項目應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試驗。
(二)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應建立原材料進場驗收檢驗、圖紙深化設計及審查、部品部件生產過程管理和質量檢驗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部品部件的鋼筋、預埋件、預留管線等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報駐廠監理檢查驗收,并形成相關驗收文件。
(三)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應在主要受力構件首件生產完成后,按照規范要求對構件結構性能等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通知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首件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產。
(四)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應對原材料質量、鋼筋加工和連接的力學性能、混凝土強度、構件結構性能、保溫材料及拉結件的質量根據國家、行業及我省現行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駐廠監理應按要求進行見證取樣。
(五)部品部件生產單位應建立部品部件編碼標識系統,標識系統應包括工程項目、樓號、層次、軸線、驗收檢驗人員等信息。
(六)部品部件出廠時應提供出廠合格證、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鋼筋及鋼筋接頭試驗報告、鋼筋套筒等其他構件鋼筋連接類型的工藝檢驗報告、構件結構性能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
四、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一)部品部件進場
1、施工現場應設置部品部件專用堆場,并做好排水和隔離措施。大型特殊構件運輸、堆放應選用合適堆放方式,采取保證質量的可靠措施。存放部品部件的支架應進行相應的設計驗算,確保支架的可靠性和穩定性。
2、施工單位對進入現場的部品部件應全數檢查驗收,部品部件的預埋件、預留鋼筋和洞口坐標偏差以及安全性等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退場,不得使用。
(二)部品部件起吊、拼裝
1、部品部件吊裝前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定吊裝專項方案,并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正式拼裝前,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單元或部件進行部品部件試拼裝和連接。
2、部品部件吊裝應按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部品部件吊裝就位后,施工單位應按規范標準進行自檢,留存文字及圖像檢驗記錄。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對吊裝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三)部品部件連接
1、部品部件采用灌漿連接的,灌漿連接施工前應編制具有針對性的灌漿專項施工方案。現場灌漿施工所采用的灌漿料必須與型式檢驗報告中的灌漿料一致;灌漿施工前,應對灌漿料的各項技術指標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灌漿作業,并形成灌漿作業記錄及影像資料。
2、灌漿套筒等連接件的平行檢驗試件制作、取樣、送檢均應在監理見證下進行,并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的要求。
3、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連接節點及疊合構件澆筑混凝土前,應按規范要求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對粗糙面、鍵槽、套筒、連接件等內容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澆筑過程應連續澆筑,確保混凝土密實。
五、嚴格工程質量驗收
(一)裝配式建筑施工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統一驗收標準》GB50300的有關規定進行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和質量驗收。裝配式建筑質量驗收應執行《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1、《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2、《裝配式木結構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5、《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等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二)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部品部件生產單位進行部品部件生產首件驗收。
(三)監理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預制部品部件的進場驗收,確認預制部品部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進場預制部品部件應全數檢查,發現不合格的構件,應立即退場,并建立臺賬。驗收內容包括構件標識是否清楚,標明生產單位、構件型號、生產日期等;構件上的預埋件、吊點、插筋和預留孔洞的規格、位置和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構件外觀及尺寸偏差是否有影響結構性能和安裝、使用功能的嚴重缺陷。
(四)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首個樣板段質量進行驗收,重點對觀感質量、位置尺寸偏差、連接質量、防水構造、預留預埋件等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
(五)裝配式結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組織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驗收,并形成驗收意見。裝配式建筑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施工;涉及預埋件交叉施工的,預埋件單獨驗收。
(六)裝配式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按照竣工驗收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報告、監理單位質量評估報告以及設計單位質量評估報告中,均應注明裝配式建筑裝配率等性能指標及驗收意見。
(七)集成式整體廚衛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生產廠家應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集成式整體廚衛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集成式整體廚衛生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六、強化監督管理
(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裝配式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和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實施監督。
(二)質量監督機構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應重點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部位所使用的灌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原材料和構造連接、防水施工等關鍵環節,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結構實體位置與尺寸偏差以及鋼結構節點、焊縫、防腐、防火等進行抽查和抽測。
(三)質量監督機構在施工現場發現部品部件存在質量問題時,應抽查部品部件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原材料進場驗收及復檢、部品部件生產過程驗收、出廠檢驗等相關質量驗收文件。
(四)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強對裝配式建筑質量驗收的監督,對竣工驗收過程要進行現場監督,對裝配式結構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要重點進行抽查。
各地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并加強監督檢查,將質量責任落到實處,切實保證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