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印發《全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查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大檢查實施方案》(請見附件)附件,定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開展全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督查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施工大檢查。檢查分為部署階段、自查自糾階段、檢查督導階段,省住建廳將對檢查中出現的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曝光。
檢查范圍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此次檢查范圍:全省各市州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以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為主,住宅工程重點檢查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公共建筑工程重點檢查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市政道路、橋梁等為主。
在檢查數量方面:蘭州市抽查不少于10項工程,其中主城區(城關、七里河、安寧、西固)不少于8項,1個下轄縣不少于2項;其他各市州抽查不少于6項工程,其中市州政府所在區不少于4項,1個下轄縣不少于2項。甘肅礦區抽查數量可由檢查組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檢查數量以外,應單獨提供1項代表本地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最高水平的在建項目供檢查組參觀交流學習,1項綠色建筑工程(正在進行外墻保溫施工)供檢查交流。省建設廳還將以“掃馬路”方式對路面可見的工程項目現場進行隨機檢查,數量不定。
檢查內容
嚴查建設單位違法發包、欠薪等問題
檢查內容包括: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建筑市場外,各市州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執行情況。
在施工安全方面:將重點檢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以及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檢查汛期高溫天氣等特殊時期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管理,如:深基坑工程開挖支護、城市地下管廊工程內防水排水,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倉庫以及圍墻等臨時設施防倒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防觸電和雷擊等安全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建筑工地、軌道交通、城市橋梁、隧道等工程重點部位、重點場所視頻監控系統是否到位。
針對建筑市場:將嚴查建設單位有無違法發包行為,招投標程序是否健全,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檢查施工企業有無轉包、違法分包以及轉讓、出借資質行為、企業或個人有無掛靠行為、有無拖欠分包單位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省外企業有無按相關要求進行過入甘登記。依法嚴厲查處壓縮合理工期,未按規定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等行為。
整治舉措
不能保證施工安全的責令停工整改
省住建廳要求,各市州檢查組要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問題下發《安全質量隱患和問題清單》,問題較嚴重的,下發《安全質量隱患和問題整改通知書》,能立即整改的,責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能保證施工安全的,要責令停工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違反強制性標準的項目,下發《建設行政執法建議書》。檢查結束后,檢查組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檢項目的責任主體集中反饋檢查意見。受檢項目整改復查合格及處罰完成后,由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向省住建廳書面報告整改處罰落實情況。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制訂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檢查進展情況以及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和質量安全隱患進行跟蹤督促整改。要加大對本地區在建項目的檢查力度,對質量安全責任不落實、搞形式走過場、應付檢查的要嚴厲查處,對違反法定建設程序、質量安全隱患突出的,必須責令停工、限期整改,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