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工〔2017〕138號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取消代建企業資質核準的通知
各市州建設局、蘭州新區建設局、甘肅礦區建委、各代建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精神,經省建設廳研究決定,取消代建企業資質核準事項,對已由省建設廳核發的代建企業資質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全部廢止,停止使用,并由原代建企業對省建設廳之前核發的代建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自行銷毀。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今后招標人不得以代建企業資質作為投標人進行投標的資格條件,各相關企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代建業務。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